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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pos機公司會計
pos機公司會計
中國基金報記者 李智
空手套白狼!一位90后銀行會計通過空存實轉的方式,3天套取銀行1200多萬,因涉嫌職務侵占罪、挪用資金罪等,數罪并罰被判有期徒刑十年。銀保監(jiān)會的罰單也來了。
銅仁銀保監(jiān)分局開出10張罰單
因員工挪用資金等,貴州思南農商行被罰
近日,銀保監(jiān)會貴州監(jiān)管局官網顯示,銅仁銀保監(jiān)分局一連開出10張罰單。其中,貴州思南農村商業(yè)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因案防管控不盡職,發(fā)生員工挪用資金、職務侵占案件,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guī)則等,遭銅仁監(jiān)管分局罰款三十萬元。同時,多名相關責任人因此被給予警告。
而當事人王某泉也因挪用、侵占資金等問題,被禁止終身從事銀行業(yè)工作。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罰單還引出了一則刑事案件。
90后銀行會計挪用單位資金用于賭博
1天時間瘋狂套取800余萬元
近期,貴州省銅仁市中級人民法院公布了一則刑事判決書,其中顯示,當事人王某泉曾于2020年4月至6月,利用擔任貴州思南農村商業(yè)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思南農商行)文家店支行主辦會計的職務之便,用其工號140781在文家店支行GRBC系統(tǒng)上,采用空存實轉的方式挪用單位資金,將挪用的資金轉入網絡賭博平臺“玩起W7娛樂”用于網絡賭博。
其中,王某泉2020年4月15日至4月19日,挪用資金共計59.3496萬元;2020年6月23日至6月25日,王某泉挪用資金共計1223.84055萬元。具體如下:
具體來看,2020年4月15日,王某泉利用聶露蘭尾號6666的銀行賬戶空存共計9.9998萬元轉入其尾號4523銀行賬戶用于網絡賭博。當日15時許,王某泉用馮某尾號3736的銀行賬戶辦理取款業(yè)務,填平從聶露蘭銀行賬戶空存實轉的9.9998萬元。同日16時,王某泉又利用馮某尾號3736的銀行賬戶空存19.9998萬元轉入其尾號1550的銀行賬戶用于網絡賭博。次日,王某泉利用王進江的POS機,從其尾號4069銀行賬戶刷款40萬元到王進江尾號9994銀行賬戶,用20萬填平空存實轉的19.9998元。
就這樣一來二去,不斷通過空存實轉的方式將銀行款項轉入自己的銀行賬戶中,用于網絡賭博??赡苁且驗樵?月份的多次操作后并未露出馬腳,王某泉的之后的行為更加猖狂。在6月23日至6月25日期間,短短的三日內即空存135筆共套取1223.84055萬元,6月25日更是套取了800余萬元,且全部資金都用于自己網絡賭博。
2020年6月25日晚,王某泉將挪用單位1200余萬元用于網絡賭博一事告知父親王某、母親馮某、妻子聶露蘭。次日,王某告知思南農商行文家店支行,該行行長張某等人向公安機關報案,當日23時許,王某泉被抓獲。案發(fā)后,王某泉的家人賠償思南農商行39.08萬元,吳志敏退還王某泉空存實取資金19萬元給思南農商行,共計挽回經濟損失58.08萬元。
據了解,王某泉為1994年生人,苗族,大學本科文化,住思南縣。因涉嫌犯職務侵占罪,2020年6月26日被思南縣公安局抓獲,次日被刑事拘留,同年7月31日被依法執(zhí)行逮捕。
事后銷毀、隱匿銀行憑證
當事人數罪并罰被判10年
對于上述案件,貴州省思南縣人民法院審理貴州省思南縣人民檢察院指控原審被告人王某泉犯挪用資金罪、職務侵占罪一案,于2020年11月26日作出(2020)黔0624刑初146號刑事判決。但思南縣人民檢察院提出抗訴,銅仁市人民檢察院支持抗訴。
原判認為,被告人王某泉利用擔任思南農商行文家店支行主辦會計的職務之便,將本單位資金挪用進行非法活動,其行為構成挪用資金罪。王某泉明知他人報案在家中等候,沒有抗拒抓捕,到案后如實供述犯罪事實,視為自首,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王某泉到案后及法庭審理過程中均能如實供述犯罪事實,自愿認罪認罰,可以依法從寬處理。依照相關規(guī)定,判決:1.被告人王某泉犯挪用資金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年。2.被告人王某泉犯罪所得財物未退(追)繳的1165.76055萬元繼續(xù)予以追繳,退賠被害人貴州思南農村商業(yè)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宣判后,思南縣人民檢察院以原審被告人王某泉套取思南農商行1223.84055萬元資金構成職務侵占,且王某泉不具有自首情節(jié)為由提出抗訴。銅仁市人民檢察院支持抗訴,具體理由是:1.王某泉利用職務便利,偽造賬務竊取單位財產;2.王某泉套取數額太大,不具有客觀還款能力;3.王某泉具有銷毀、隱匿銀行憑證的行為;4.王某泉系公安機關通過技偵手段鎖定藏身地點后被抓獲,不具有自首情節(jié)。
二審中,出庭檢察員堅持抗訴理由和支持抗訴意見,并出具了證人張某、譚朝亮證言以及思南縣公安局出具的抓捕情況說明,用以證實王某泉沒有將歸案當晚所處位置告知單位相關人員,系被公安機關通過技術偵察手段抓獲,不具有自首情節(jié)。
雖然原審被告人王某泉對上述疑問相繼作出答辯,辯護人也說明了辯護意見,但是,原審被告人王某泉及其辯護人認為出庭檢察員當庭出示的證據達不到證明目的,法院對其意見并未予以采納。
最終,法院判決認為,上述事實清楚、證據確鑿,決定被告人王某泉犯罪所得財物未退(追)繳的1165.76055萬元繼續(xù)予以追繳,退賠被害人貴州思南農村商業(yè)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同時,王某泉犯挪用資金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犯職務侵占罪,判處有期徒刑九年,并處沒收財產人民幣三十萬元,數罪并罰決定執(zhí)行有期徒刑十年,并處沒收財產人民幣三十萬元。
銀行職工沉迷網絡刷單
挪用單位資金500余萬元
值得注意的是,銀行職工挪用公款的事項時有發(fā)生。據河池中院官微顯示,8月25日上午,河池市東蘭縣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東蘭縣某銀行職工涉嫌挪用資金罪一案。
圖:河池中院
2021年5月1日至2021年5月13日,被告人韋某麗在一個名為“某友”的手機APP網絡平臺,以下注刷單做任務獲取傭金的方式進行營利活動。
期間,為支付平臺“刷單任務費用及提現風險保證金”,韋某麗利用自己擔任銀行柜臺業(yè)務員的職務便利,以空存實取的方法,先后分111次將單位資金共計502.01萬元轉存到自己名下的銀行卡賬戶,并通過該賬戶將挪用來的資金全部投入到“某友”網絡平臺下單做任務。案發(fā)后,韋某麗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并退賠309.61636萬元給本單位。
客戶經理多次挪用客戶資金為己用
金額合計超百萬
另外,在今年7月份,渦陽法院依法遠程公開開庭審理安徽渦陽某銀行支行原客戶經理謝某奎涉嫌犯違法發(fā)放貸款罪、挪用資金罪一案。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謝某奎在任安徽渦陽某銀行支行客戶經理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多次挪用客戶償還銀行貸款的資金歸個人使用,共計挪用資金100.73萬元;為提高貸款人授信額度以便多貸出錢供個人使用,未實地調查便出具虛假的貸款用途、還款能力、擔保人的還款能力的調查報告,多次違反國家規(guī)定發(fā)放貸款154萬元。
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謝某奎作為銀行工作人員違反國家規(guī)定發(fā)放貸款,數額巨大;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本單位或客戶資金,數額較大,其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之相關規(guī)定,應當以違法發(fā)放貸款罪、挪用資金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重拳出擊!
銀行員工職務侵占客戶資金被重罰
此外,梳理銀保監(jiān)會的罰單可以看到,銀行員工職務侵占客戶資金、挪用銀行資金的案件層出不窮。
8月13日,因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枝江支行內控管理不力,發(fā)生柜員侵占客戶資金的案件,銀保監(jiān)會宜昌監(jiān)管分局對該支行作出罰款四十萬元的行政處罰;對多位責任人分別作出警告的行政處罰。
8月5日,時任平安銀行三亞支行渠道經理助理的陳某舒,因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侵占銀行客戶資金,被中國銀保監(jiān)會三亞監(jiān)管分局處以禁止終身從事銀行業(yè)工作的處罰。
7月13日,周某學在擔任原株洲城郊聯(lián)社荷花信用合作社客戶經理期間,對職務侵占客戶資金、騙取銀行貸款違法行為承擔直接責任,中國銀行保險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株洲監(jiān)管分局對其做出禁止終身從事銀行業(yè)工作的處罰決定。
6月24日公布的濟銀保監(jiān)罰決字〔2021〕19號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董某民因侵占銀行資金用于歸還個人債務,濟寧銀保監(jiān)分局對其處以禁止從事銀行業(yè)工作10年的處罰。
編輯:艦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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